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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05日 21: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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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两年。公司采用信用方式,并以公司出具所有资产不得抵押于任何第三人的书面承诺为前提。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于国权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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