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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5日 18: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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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努尔于近日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2010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2010年至2012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公司于2010年11月已被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示,并已获得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通过,故公司发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已按照15%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和2011年第一季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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