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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1日 20: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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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疏忽,奥普光电在编制201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时,将有关表格中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误填写为2011年01月31日,正确日期应该为2011年07月31日;将同一表格中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误填写为2011年07月31日,正确日期应该为2011年01月31日。特此对所涉及到的2011年3月25日公告的2010年年度报告中“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之“三、公司投资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情况”、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1-008)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进行更正。 特别提示:本次更正不涉及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型医疗检测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新的完工日期,即上述两项目调整后的新的完工日期仍为2012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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