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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3日,棕榈园林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棕榈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聊城九州生态公园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20,400万元,由乙方作为本合同BT模式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 本合同工程款总额占上市公司201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290,428,674.96元的比例为15.81%,将对上市公司2011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本合同因采取5:3:2的付款方式,尽管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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