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8日 19: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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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于2010年12月2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2010年12月23日,公司公告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向民生银行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是500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承兑期限为2011年2月24日起至2011年8月24日止,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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