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科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0年10月13日获得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至此,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