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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27,200,000股限售流通股(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实施每10股转增5股完毕后变更为40,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4%)和原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于2011年2月11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7%)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其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2月14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2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7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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