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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彩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与广东省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土地位置: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2、占地面积:110,406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 5、成交金额及付款期限: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7,822,312元,出让款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此次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彩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款已付清。此次所购得土地将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公司将加紧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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