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信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1日 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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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严义清、熊心磊(二人作为转让方和保证方)、黄红丽、杨柳青和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方作为保证方)于2010年11月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人民币1,799万元收购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卫康”)20%的股权,同时以人民币5756.8万元认购格瑞卫康的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格瑞卫康51.22%的股权。 评论: 收购价格总体较低,收购完成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升 从收购对价来看,根据09年的数据来看,收购资产PE为19.9倍,收购资产的PB为6.8倍,收购资产的PS为3.3倍。根据10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收购资产PE为23.0倍,收购资产的PB为5.2倍,收购资产的PS为4.3倍。 参考彩虹精10年前三季对应的估值指标(PE143倍、PB5.3倍、PS8.3倍),我们认为从收购PB来看,公司的收购价格相对合理;从收购PE、PS来看,收购价格相对较低。总体来看,我们认为收购资产存在价值低估,收购完成之后,将对公司的价值带来提升。 收购有利于公司向室内环保业务拓展,提高公司10、11年的EPS分别为0.02元、0.06元。 公司收购格瑞卫康部分股权并认购其增资,最终持有其51.22%的股权,实现了公司同心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降低了公司主业相对单一的市场风险。考虑到格瑞卫康在行业内的品牌优势、成熟的市场营销网络、产品研发技术成熟、管理队伍齐整等因素,收购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在原有主业的基础上增加室内环保业务;同时也将带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现有业务的竞争能力。 初步预计,格瑞卫康10、11年的净利润约850万元、2400万元,收购对公司10、11年的EPS分别增厚0.02元、0.06元,对11年的业绩提升幅度在30%左右。 从收购标的盈利能力来看,格瑞卫康产品毛利率为80%、净利率为20%,收购将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 从格瑞卫康的盈利能力来看,近三年格瑞卫康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80%,净利率为20%,高于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 10年前三季度,格瑞卫康的营业收入规模仅为公司的12%,营业利润占公司的比重为32%,净利润占公司的比重为40%。因此,公司对格瑞卫康的收购,不仅仅增加产品系列,也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从投资收益的角度来看,此项收购也将高于对现有业务的投资收益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资产收益率。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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