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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4日 16: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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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收到与江苏省科技厅签署的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项目编号:BA2010094)。根据该合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委托公司承担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的“大柴胡颗粒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科研任务并提供部分研究经费。 本项目将得到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拨款资助人民币600万元,其中于2010年拨款350万元, 2011年拨款2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于2010年拨款175万元,2011年拨款125万元,任务各方共同遵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拨款后,根据合同条款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拨款分摊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在2011年、2012年、2013年三阶段验收,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转入当期损益,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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