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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4日 2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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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4日,新筑股份发布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将公告第一条第3、4项内容弄错,现更正如下: 一、公司2010-004号公告第一条第3项更正为:“公司在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110201303001386807,截止2010年10月12日,专户余额为捌仟伍佰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2010-004号公告第一条第4项更正为:“公司在成都银行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042010216058100019,截止2010年10月12日,专户余额为壹亿陆仟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除上述两项更正外,公司2010-004号公告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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