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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张铜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连续亏损且公司2008、2009年底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5月7日起暂停上市。 现就公司恢复上市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拟向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63.79%股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0年5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会后事项正在进行中,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 2、2010年3月29日,公司与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如高新张铜此次资产重组在2010年6月30日前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资产经营公司自愿在高新张铜此次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下达后,一次性支付中国信达8,500.00万元,即代高新张铜向中国信达履行完上述债务的全部清偿责任。该协议的有效条件于2010年6月30日失效。 为既有利于公司资产重组,也有利于中国信达的债权实现,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了《补充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中协议有效条件的期限延期至2010年12月31日。 3、2010年4月14日,公司与资产经营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三方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2010年6月30日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正式下达为协议生效前提条件,恒丰银行贴现大华公司票据纠纷对应的公司连带责任5000万元由资产经营公司承担。该协议的有效条件于2010年6月30日失效。 为既有利于公司资产重组,也有利于恒丰银行的债权实现,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向恒丰银行发送了《关于延长<协议书>有效期限的函》,三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中协议有效条件的期限延期至2010年11月30日。 4、公司已于201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经审计,公司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6,432,505.7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14,104.81元;公司总资产1,048,234,987.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389,825.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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