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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4日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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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张铜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连续亏损且公司2008、2009年底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5月7日起暂停上市。 2010年6月7日,公司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经济服务中心签订了《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债权转让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正式下达为协议生效前提条件,大股东中国高新、二股东资产经营公司已于2010年6月7日分别将张铜系其余债权转让款17,798,641.77元及14,562,525.09元支付至共管账户内。 公司已于2010年7月15日披露了《201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截至2010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亏损,预计亏损金额在1900--2400万元,预计2010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正。 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赠与协议书》,沙钢集团无附义务的向公司赠与现金人民币26000万元,沙钢集团已于2010年6月30日以银行票据的形式向公司足额支付。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卫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蒋卫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如果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10半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0半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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