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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张铜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连续亏损且公司2008、2009年底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5月7日起暂停上市。 2010年6月7日,公司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张家港市经济服务中心签订了《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债权转让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高新集团、经营公司已于2010年6月7日分别将其余债权转让款17,798,641.77元及14,562,525.09元支付至共管账户内。 公司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签署了《赠与协议书》,协议约定:沙钢集团向公司赠与现金人民币26000万元。沙钢集团已于2010年6月30日以银行票据的形式向公司足额支付。 如果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10半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0半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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