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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临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燎原药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要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临地税政[2007]12号)以及《关于台州市海盛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要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临地税政[2007]53号)等文件确认,伟星股份临海拉链分公司获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共计9,923,333.93元,公司临海水晶制品分公司获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5,575,552.01元。其中:临海拉链分公司2007-2009年度已经抵免企业所得税6,688,513.15元,本期抵免企业所得税3,234,820.78元;临海水晶制品分公司2008-2009年度已经抵免企业所得税3,556,700.38元,本期抵免企业所得税2,018,851.63元。截止目前,临海拉链分公司和临海水晶制品分公司关于(临地税政[2007]12号)、(临地税政[2007]53号)文件获准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金额已全部抵免完毕。 本期抵免企业所得税共计5,253,672.41元,已于近日收到,直接增加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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