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签《电子废弃物回收及循环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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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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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与江西市丰城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及循环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的请示>的回复》(赣商商贸函[2010]21号),江西省商务厅已批准公司在江西省以“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的形式开展电子废弃物(含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业务。双方认为目前在丰城市建设电子废弃物处理基地并在江西省开展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已基本具备条件,双方就项目立项、选址、用地等内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了协议书。本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选址: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项目用地:300亩 项目概况:项目前期投入约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乙方将逐步增加投资,并力争最终建成年处理约5万吨电子废弃物,循环再造塑料、塑木及铜制品等相关资源化产品生产基地,使其成为江西省电子废弃物的处理与资源化中心。 公司将积极筹备开展项目建设,丰城市人民政府将协助公司推进项目进展并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各项优惠政策。 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此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资源配置、优惠政策、扶持措施以及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支持和项目报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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