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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9日 19: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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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永安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会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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