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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于2010年2月4日签署了《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受让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津空加(挂)2009-5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1,190.8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齐土地出让金人民币5,954.00万元。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0年2月4日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在2013年2月4日之前竣工。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用地将用于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实施“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该项目拟由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资金完成。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受让土地资金先以自筹资金方式投入,待非公开发行完毕后按规定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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