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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4日 18: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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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股份于2010年1月14日收到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关于《关于对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予以备案的回复》。 上述回复中对公司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关于技术创新研发经费支出的资料汇编》中涉及的新型特种炭黑产品项目、高端软质炭黑产品项目、年产3万吨炭黑新工艺项目在2008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共计6426万元给予确认,并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部分的研发费用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予以加计扣除。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批复,可以按照该部分技术研发费用的50%即6426万元×50%=3213万元在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抵扣,预计将抵扣所得税金额为3213万元×25%=803.25万元。 此前,公司在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09年全年业绩预测已将上述因素考虑在内。因此,公司维持对2009年度业绩预测范围即:预计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7000万-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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