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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6日 16:4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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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光于2010年1月6日接到爱威音响原股东沈紫辉先生等5名自然人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0年1月4日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证明显示,沈紫辉先生等5名自然人于2009年12月31日将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共2,148,100股质押给了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09年12月31日起至质权人解除质押之日止。上述5名股东并于2009年12月29日向公司递交了《承诺函》,承诺其持有的公司上述全部股份锁定至2012年4月30日。 爱威音响(广州爱威音响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原股东为沈紫辉先生等5名自然人,沈紫辉先生等5名自然人所作的上述股份质押及股份锁定承诺是为履行公司于2009年8月4日与其签订的《收购框架协议》,作为对爱威音响2009年、2010年、2011年度的业绩承诺事项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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