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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9日 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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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铸钢日前收到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大科高发【2009】158号文件”“关于认定大连市2009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该通知中公司被列为大连市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21200025,发证日期:2009年11月23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将依据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2009年1-9月已披露的业绩情况初步估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增加公司2009年净利润约1000万元。 公司获得此项认证后不需要对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即净利润较2008年增长幅度不超过30%)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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