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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于2009年12月8日获悉,公司监事周震国先生当日以每股15.74元卖出公司股票187,500股;又以每股15.81元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周震国先生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此次买卖股票行为未获利。本次买卖行为发生当日,周震国先生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查询了周震国先生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线交易行为。 公司董事会向周震国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了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周震国先生书面承诺不在未来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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