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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琼花收悉14份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扬州中院、邗江法院主持调解13名关联方债权人与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经扬州中院和邗江法院调解,13名关联方债权人与琼花集团等达成以股抵债及免除公司、威亨公司违规担保责任协议。 本次扬州中院、邗江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涉及公司已披露的违规担保金额8,225万元,其中关联方债权人同意自民事调解书出具之日起免除公司、威亨公司违规担保责任涉及金额5,575万元;同意自琼花集团以股抵债股票划拨至其股票账户之日起免除公司违规担保责任涉及金额2,650万元。 2009年11月3日、11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解除违规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提及扬州中院已主持调解过2名关联方债权人与琼花集团、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并达成以股抵债及免除公司违规担保责任协议。 截至2009年12月4日,扬州中院、邗江法院共主持调解15名关联方债权人与琼花集团、公司、威亨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并达成以股抵债及免除公司、威亨公司违规担保责任协议,涉及公司已披露违规担保金额9,425万元,其中关联方债权人同意自民事调解书出具之日起免除公司、威亨公司违规担保责任涉及金额6,075万元;同意自琼花集团以股抵债股票划拨至其股票账户之日起免除公司违规担保责任涉及金额3,350万元。 琼花集团拟通过大宗交易和以股抵债司法划转方式减持股份优先偿还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担保相应的债务。目前,违规担保相应债务的清偿和以股抵债股份的划拨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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