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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通知,金王运输于2008年10月10日将持有的公司股权15,000,000股(至解除质押日股权数仍为15,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99%)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路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归还,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9年10月12日办理完毕。 同时,金王运输将持有公司股权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再次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路支行,用于其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上述质押已于2009年10月12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09年10月12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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