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9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009年9月9日,公司就上海天邦100%股权转让事项与自然人肖鲁洪、陈承贵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 甲方天邦股份愿意将其持有的上海天邦100%股权转让予乙方(肖鲁洪、陈承贵具体受让的股权比例,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亦确定受让该股权的意向。甲、乙双方商定本次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玖佰叁拾捌万元整(¥69,380,000.00元),其中:转让上海天邦100%股权价格为叁仟肆佰捌拾贰万元(¥34,820,000.00元),乙方代上海天邦偿付结欠甲方的应付款为叁仟肆佰伍拾陆万元(¥34,560,000.00元)。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