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支持公司收购中山市美加音响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相关国内家用音响品牌及国际音响品牌在中国的经营授权,以发展国内市场,增加公司的市场发展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为促成美加音响原股东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广州国光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美加音响原股东仇锡洪先生和中山市联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0,800,000股,转让价格拟为每股10.00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转让先决条件为公司完成对美加音响的收购,取得美加音响10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光投资持有公司50,673,714股股份占24.2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仇锡洪先生持有公司8,528,760股股份占4.08%,中山市联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71,240股股份占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