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1日 22: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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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与建设银行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 2011年12月16日,朗毅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通2,100万元的融资相对应的部分提供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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