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6日 21: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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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9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市中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1年11月29日,朗毅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通6,000万元的融资相对应的部分提供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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