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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盘江煤电现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方式进行变更,将2009年5月14日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的10,801,0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的127,981,7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0%)、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27,389,7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23,517,6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股权予以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共计189,690,1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19%)。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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