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信建投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4日 14:55 |
作者: |
李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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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是应对价调基金的被动措施,但也体现了卖方主导市场地位 公司此次调整产品价格是从2011年1月1日上调后,本年第二次上调价格,主要是为了应对贵州省政府自四季度开始征收高额价格调节基金的被动措施。这也是公司先公告政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然后再公告上调产品价格的原因。当前贵州省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主要是上下游协商定价,此次提价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下游客户成本共担原则,体现了公司转嫁成本的能力。我们认为,公司得以顺利提价主要原因还在于当前煤炭供需仍处于卖方主导市场地位,煤价在当前旺季上涨的动力仍较为充足,这种判断也与我们近期从冀中能源调研得到的信息判断一致。且盘江的也具备很强的区域优势,这也是能提价因素之一。 此次提价以基本能覆盖价调基金带来的负面影响 公司测算此次提价单季度增加公司收入1.4亿元,考虑到此次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加将多增加公司四季度约163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按原煤按含税销售价格的10%征收,不考虑减免因素),因此公司最终可从此次提价中获得1.2362亿元税前利润。而公司10月11日公告新价格调节基金可增加公司单季负担1.35亿,因此此次调价已转嫁出91.57%负担。 混煤提价幅度大大超出1/3焦精煤,显示钢铁需求较弱 公司此次混煤调价从400元/吨到500元/吨,1大卡热煤价格提高至0.1元(含税),幅度达到25%,但仍与相同热值秦皇岛港口煤价差达到240元/吨;而1/3焦精煤仅从1500元/吨到1575元/吨,幅度仅5%,主要原因可能是考虑到当前钢铁行业需求相对不好。 调价显示资源趋紧和煤企与政府的深层次博弈 可以说,如果没有此次价调基金改革,也可能没有此次调价。节后盘江的两次公告显示了一方面当前资源趋紧,煤炭仍主导产业链定价权;另一方面,政府基于保护资源、提高税收等方面考虑急于促成资源税计征方式改变。展望未来,我们认为这种博弈和转嫁事件将会多次出现。转嫁能力将取决于公司的资源稀缺性、区域优势、行业供需景气度以及综合市场定价能力。 上调2011年盈利至1.62,顺次提升2012、2013年业绩 我们考虑到此次价格上调后,公司2011-2013年EPS为1.62、1.87、2.22元,基本面下一个突破点有赖于贵州整合或资产注入的突破。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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