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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郭文军先生于2011年11月27日达成《关于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大漠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到目前为止,上海泓泽尚未向郭文军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三亿元,导致《补充协议之二》没有生效。12月5日,公司收到郭文军先生发给上海泓泽的“关于终止《补充协议之二》的函”。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11年12月6日起复牌,同时,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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