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公布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无偿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2日 19: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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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日获悉,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根据该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将其所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243,818,881股(占烽火通信总股本的55.12%)无偿划转给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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