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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公布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29日 22:56 作者
    2011年11月29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出具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根据批复,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2.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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