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8日 22: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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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股改承诺暨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转让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和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14,760.656 万元的价格向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2011年8月8日,双方已经办理完毕上述资产的交割手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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