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26日 20: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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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的函》。根据彩虹电子董事会决议,决定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议终止与本公司签订的《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不再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同日,本公司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公司《关于增加认购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经彩虹集团研究决定,提高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认购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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