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09日 07: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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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下称:佛山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4.5代 AM-OLED 项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佛山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 AM-OLED 中试线项目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共同出资设立彩虹(佛山)平板玻璃显示有限公司事宜签订《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合资协议》中所约定的有关事项进行修订。 四、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采用“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原则,即一次注册16亿元人民币额度,先发行第一期8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剩余的额度在注册期限内择机滚动发行。 五、通过《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召开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议案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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