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古荡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13,483,200股、22,800,000股、153,90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10,300,000股、17,15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近日,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本公司股份75,000,000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