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2日 20: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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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我公司75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进行贷款,因款项到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手续。集团公司重新向该银行贷款,继续将其持有我公司的75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质押。 另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的39000万股出质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同时华鑫信托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5亿元人民币二年期信托资金贷款。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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