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22日 20: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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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南昌市人民政府抄告单和《关于印发南昌发电厂与下正街水厂土地置换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公司所属下正街水厂整体搬迁到南昌发电厂制水车间重建;同意下正街水厂用地(产权属于南昌水业集团,公司以租赁方式使用)和中电投江西分公司南昌发电厂制水车用地相互置换;由中电投江西分公司南昌发电厂支付500万元给南昌水业集团公司作为此次土地置换的补偿费用;同意下正街水厂整体搬迁工程先行实施,工程决算后,按总投资(扣除中电投补贴)补贴25%。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公司将制定整体搬迁和异地重建的具体方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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