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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400,000万元担保。上述两项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550,000万元,该等担保额度包含上述子公司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拟签署的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后,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28,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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