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08日 2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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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8元(含税)。 二、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五、通过关于签订新《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与同煤集团合作投资梵王寺煤矿项目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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