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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同意调整《关于公司201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额”并相应修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其中,调整后,本次增发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97,084.50万元。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公开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二、通过关于为部分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其中有关事项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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