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5日 22: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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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4,500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收购亚洲建筑系统有限公司项目,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的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 截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37,822.56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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