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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2.0264股派7.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方案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选举董、监事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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