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7日 07: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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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向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监事的议案。 七、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与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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