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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24日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同意关于对新并购子公司增资事宜:公司拟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至17,000万元;公司拟对控股70%的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至16,000万元。 三、通过关于为华新金龙水泥(陨县)有限公司[下称:华新金龙;原名为湖北金龙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金龙)]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收购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金龙80%股权交割完成后,原湖北金龙的18,000万元银行借款由华新金龙承接,其中8000万元需提供银行借款担保。另,华新金龙拟向银行申请增加银行借款5,000万元,同步新增借款担保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华新金龙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余银行借款以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办理。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人民币316,662万元及美元1,350万元。 四、通过关于申请新并购子公司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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