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0日 21: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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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简称:法院)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法院依据肇东市宏大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配套商;下称:肇东宏大)的破产申请,作出民事裁定、受理该案,要求公司一个月内向肇东宏大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截止目前,公司对肇东宏大的债权为2153万元(含委托加工材料80万元)。 根据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已对上述债权计提减值1658万元,委托加工材料已按盘亏处理。如全部债权均不能收回,还需减少当期利润415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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