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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359,118,0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5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 三、通过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五、通过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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