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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359,118,0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5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 三、通过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四、通过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 六、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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