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9日 08: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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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00万股(含6,8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72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互保事项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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